羅氏律師行曾處理近萬宗香港交通意外、工傷、或民事疏忽索償案件,每位律師都具有豐富處理意外索償經驗,律師會根據香港法律為替受傷的事主索償。如事主須要追討工傷意外、民事疏忽索償,羅氏律師行幫到你! 「意外索償」是羅氏律師行的主要業務,自2003年成立至今主要服務範疇為工傷、僱員補償、交通意外、醫療事故及因第三者疏忽引致意外的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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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償疑難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在發生意外前,被告人有否疏忽及應否對傷者負責。首先要確立應有的原則:

  • 某人對你應有否責任保障你的安全;
  • 某人沒有盡了其中某項責任以做合理的措施保障你的安全;
  • 你的損失是因為那人沒有盡其對你的責任而造成;
  • 因此是否令你蒙受不必要的受傷或損失。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工傷索償是指僱員在工作時意外受傷的索償。包括:

  1. 工傷假期補償 (4/5工資);
  2. 永久性傷殘補償;
  3. 醫療費;
  4. 長期照顧費;

但當中若僱主牽涉有疏忽責任情況,則僱員亦可以申請疏忽索償。一般包括:

  1. 精神損傷及痛苦費;
  2. 入息損失;
  3. 未來入息損失、醫藥費;
  4. 因意外用了的開支。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一般官司的律師費,都會在幾萬至數十萬不等,有時甚至過百萬,負方要負責法庭費、律師費和法官就案件判定的賠償金額。而一般官司可能要數年才能完成整個程序,完成後才能作出賠償。當中便會產生有機會和解的情況,因為盡早和解可以了卻漫長官司的時間,雙方精神的折磨和當中所涉及的律師費,故此雙方便會作出妥協,尋找一個共識避免了訴訟的風險。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僱主應為僱員提供一個安全工作環境,使僱員工作時不會容易受到傷害(不容易發生工傷)。若僱主未能提供一個合理的安全環境給僱員工作,令僱員容易受傷,這便是一個非安全的工作環境。例如,當僱員從事某些高空工作應為僱員提供安全帶,而僱主未有提供,在那環境工作便會視為不安全,都有可能構成疏忽,僱員按照民事索償程序獲得應得的賠償。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勞工處會安排醫生判傷,並根據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及年齡等因素計算補償額(見下表):

僱員年齡 補償金額 *
40 歲以下 96個月的收入 (1) 或最低補償金額 (2) ,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40-56歲以下 72個月的收入 (1) 或最低補償金額 (2) ,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56歲或以上 48個月的收入 (1) 或最低補償金額 (2) ,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1)  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一個最高限額:

*於2021年4月15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 :$35,600

*於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 : $30,530

(2) 僱員就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可獲的最低補償金額:

*於2021年4月15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 :$537,780

*於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 :$499,840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工傷病假期間僱員可以獲得4/5工資,僱主不得拖延支付。
(病假期一般最高可達24個月,但若超過24個月仍可向法庭申請延期,但延長期限不能超過12個月)。若僱主未能在限期內支付4/5工資可向僱主提出工傷索償。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交通意外索償或民事索償案中,所有行駛在公共道路上,領有牌照的車輛,都須根據車輛投保條例,買保險,遇事司機或車主如撞傷行人或其他駕車人士,由他疏忽引致對他人的損害,都會受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保單所保護。

肇事後負上民事責任的人,只是遇事司機及其所駕車輛的車主,如果司機當時是在執行工作其間的話,就連僱主也要負上責任。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第三者保險」是保障車主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這類保險能保障受保者在第三者死亡或受傷時、在意外中所受到的財物毀壞時免負法律責任。香港汽車的第三者保險是法律規定要購買的。若沒有買第三者保險,車主已屬違法。一經索償,車主或/及司機便要負上全部賠償責任。簡而言之,車主沒買「第三者保險」便在馬路上行駛,發生交通意外,事主或/及司機須要負責支付全部賠償金予受害人。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一般意外,可能會造成身體上的損傷,索償也會跟一般索償程序,但除身體受傷外,若精神行為亦因是次事件,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如對某事物產生驚慌害怕,甚至影響其日常生活,受害人亦可以作出精神損傷索償。這類精神損傷民事索償律師需要向相關專家取得認證,證明受害人的精神受損真的由於是次意外而造成才可獲賠償。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疏忽索償之損失可以和解。一般官司的律師費,都會在幾萬至數十萬不等,有時甚至過百萬,負方要負責法庭費,律師費和法官就案件判定的賠償金額。而一般官司可能要數年才能完成整個程序,完成後才能作出賠償。當中便會產生有機會和解的情況,因為盡早和解可以了卻漫長官司的時間,雙方精神的折磨和當中所涉及的律師費。

[羅氏律師行: 只供參考] 其實當勞工處處長發出[補償證明書],而雙方都不反對,僱主都須要依時(即21天內)作出補償,否則會被要求多付附加費:

5%或最少 $760(兩者以較較大的數額為準);
過期三個月仍不支付,罰10%或最少 $1,540(兩者以較較大的數額為準)。

如僱主拖欠補償,即屬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

索償機會


遇上意外後, 感到彷徨無助? 羅氏律師行為您提供即時的貼心援助,就您的要求重新審視案件各項細節,評估索償機會,力爭最高賠償金額,透過清晰和專業的途徑,為您爭取應有的權益,讓意外後的生活更加無憂。

十多年來無數的案例,豐富了團隊經驗,更使羅氏律師行成為您的索償主力顧問,針對工傷或意外等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為您展開一系列的調查、跟進和分析工作,以法例賦予的約束力追討一切合理賠償。而我們承諾24小時提供免費諮詢,以最優質服務為您及時解困。

羅氏律師行主要業務為「意外索償」,成立至今接手過萬宗案件,包括工傷、僱員補償、交通意外、醫療事故及因第三者疏忽引致意外索償。

在工傷方面,羅氏律師行主要代表僱員 (包括體力勞動、建築地盤工人、文職人員及政府公務員) 向僱主提出因工作受傷的索償。所有交通意外、工傷索償,律師會按照普通法僱主疏忽和僱員補償條例為傷者作出全力追討。

在交通意外方面,不論傷者是途經的路人、司機或乘客,羅氏律師行都會竭盡所能為傷者提供全面法律意見及幫助追討合理賠償。

在醫療事故方面,不論是因為醫生或任何醫護人員疏忽(當中包括公立醫院、私營醫院和診所),羅氏律師行會為受害者作出法律評估及服務,爭取和解賠償。

善用法援

如受害者的索償案件有較佳的成功率但經濟能力較差,本行會提議受害者申請法律援助,確保受害者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使受害者得到應有的保障。

羅氏律師行為工傷、僱員補償、交通意外及醫療事故及因第三者疏忽引致意外之索償案件作免費評估。如有需要,本行設有專人小組協助傷者或其他家屬申請法律援助及到案發地點搜集有關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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