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八2019-02-01|By johnlui原告人在升降机槽底内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工作时,头颅的后枕及颈部突然被外来物件击中,随即失去知觉。事发时原告人未到40岁,因那次意外引致原告人长期颈部及腰部疼痛,上下肢出现麻痹,并持续头痛、眩晕、记忆力衰退及集中力减弱,被诊断出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原告人在事发后未能做回意外前的工作。在案件将要审讯的数天前,保险公司同意以超过 港币 140 多万元 与原告人庭外和解。 Prev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