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二2018-12-22|By johnlui原告人在工作期间,因失足而跌落地面,事发时约50多岁,撞伤颈椎,引致颈椎骨骨折及下肢瘫痪,不能做回意外前的工作,本行替原告人作出民事索偿及最后保险公司同意以 港币 1,000 多万元 与原告人和解。 PrevNext